危险化学品石油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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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石油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编号:(X)XK13-021

 

 

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七)

(危险化学品石油产品部分)

 

 

 

 

 

 

 

 

 

 

 

 

2016年9月30日公布                2016年10月30日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危险化学品石油产品部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危险化学品石油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以下简称通则)等规定,制定本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石油产品生产许可的实地核查、产品检验等工作,应与通则一并使用。

第三条 危险化学品石油产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证。

第二章 发证产品及标准

第四条 石油是指由原油或其馏分油通过不同加工工艺制得。本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危险化学品石油产品为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共划分为2个产品单元。具体产品单元及品种见表1。企业生产表1中的产品,当仅作为原料进入生产下一环节且不对外销售时,则不需要单独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表1  危险化学品石油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及发证范围

单元序号

产品单元

产品

序号

产品品种

发证范围

1

液化石油气

1

商品丙丁烷混合物

生产液化石油气的石化炼厂(油气田生产的液化石油气除外)

2

车用液化石油气

车用液化石油气的生产企业

3

工业丙烷

由炼厂气经脱硫、分离而制得的工业丙烷产品。

4

工业丁烷

由炼厂气经脱硫、分离而制得的工业丁烷产品。

2

汽油及煤油

5

车用汽油#

由液体烃类和由液体烃类及改善使用性能的添加剂组成的车用汽油的石化炼厂。

6

煤油

由原油或其馏分油通过不同加工工艺制得煤油的生产企业

注:标#的产品品种为涉及国家产业政策产品。

 

第五条 本细则的发证产品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和相关标准见表2。

表2 危险化学品石油产品执行标准和相关标准

单元序号

产品单元

产品标准序号

产品标准名称

产品标准号

相关标准名称

相关标准号

1

液化石油气

1

液化石油气

GB 11174-2011

液化石油气密度或相对密度测定法(压力密度计法)

SH/T 0221-1992(2004)

液化石油气蒸气压和相对密度及辛烷值计算法

GB/T 12576-1997

液化石油气组成测定法(色谱法)

SH/T 0230-1992

液化石油气残留物测定法

SY/T 7509-2014

液化石油气铜片腐蚀试验法

SH/T 0232-1992(2004)

液化石油气总硫含量测定法(电量法)

SH/T 0222-1992(2004)

液化石油气硫化氢试验法(乙酸铅法)

SH/T 0125-1992(2006)

液化石油气中硫化氢含量测定法(层析法)

SH/T 0231-1992

2

车用液化石油气

GB 19159-2012

液化石油气密度或相对密度测定法(压力密度计法)

SH/T 0221-1992(2004)

液化石油气 密度和蒸气压的计算方法

ISO 8973-1997+

液化石油气马达法辛烷值的计算方法

GB 19159-2012附录A

工业丙烷、丁烷组分测定法(气相色谱法)

SH/T 0614-1995(2004)

液化石油气硫化氢试验法(乙酸铅法)

SH/T 0125-1992(2006)

液化石油气铜片腐蚀试验法

SH/T 0232-1992(2004)

气态烃及液化石油气中总挥发性硫的测定  紫外荧光法

ASTM D6667-2010

液化石油气总硫含量测定法(电量法)

SH/T 0222-1992(2004)

液化石油气中油溶性残留物的测定 高温气相色谱法

GB/T 30518-2014

工业丙烷、丁烷组分测定法(气相色谱法)

SH/T 0614-1995(2004)

液化石油气蒸气压测定法(LPG法)

GB 19159-2012附录B

液化石油气 密度和蒸气压的计算方法

ISO 8973-1997+

液化石油气绝对蒸气压和表压的计算方法

GB 19159-2012附录C

不同牌号液化石油气对应40℃时的蒸气压限值

GB 19159-2012附录D

液化石油气中游离水的试验  目视法

GB/T 30517-2014

液化石油气的气味检测方法

GB 19159-2012附录E

3

工业丙烷

SH/T0553-1993(2005)

工业用裂解碳四的组成测定气相色谱法

SH/T 1141-1992(2000)

液化石油气蒸气压测定法(LPG法)

液化石油气蒸气压和相对密度及辛烷值计算法

GB/T 12576-1997、

GB19159-2012附录B

液化石油气铜片腐蚀试验法

SH/T 0232-1992(2004)

液化石油气总硫含量测定法(电量法)

SH/T 0222-1992(2004)

4

工业丁烷

SH/T0553-1993(2005)

液化石油气组成测定法(色谱法)

SH/T 0230-1992

液化石油气蒸气压测定法(LPG法)

GB/T 12576-1997、

GB19159-2012附录B

液化石油气蒸气压和相对密度及辛烷值计算法

GB/T 12576-1997

液化石油气铜片腐蚀试验法

SH/T 0232-1992(2004)

液化石油气总硫含量测定法(电量法)

SH/T 0222-1992(2004)

2

汽油及煤油

5

车用汽油

GB 17930-2013

汽油辛烷值的测定 研究法

GB/T 5487-2015

汽油辛烷值的测定  马达法

GB/T 503-2016

汽油中铅含量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8020-2015

石油产品常压蒸馏特性测定法

GB/T 6536-2010

石油产品蒸气压的测定 雷德法

GB/T 8017-2012

燃料胶质含量的测定 喷射蒸发法

GB/T 8019-2008

汽油氧化安定性的测定 诱导期法

GB/T 8018-2015

石油产品硫含量测定法(燃灯法)

GB/T 380-1977

石油产品硫含量的测定 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

GB/T 11140-2008

轻质石油产品中总硫含量测定法(电量法)

SH/T 0253-1992

轻质烃及发动机燃料和其他油品的总硫含量测定法(紫外荧光法)

SH/T 0689-2000

汽油中硫含量测定法(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

SH/T 0742-2004

石油产品和烃类溶剂中硫醇和其他硫化物的检测 博士试验法

NB/SH/T 0174-2015

汽油、煤油、喷气燃料和馏分燃料中硫醇硫的测定 电位滴定法

GB/T 1792-2015

石油产品铜片腐蚀试验法

GB/T 5096-1985

石油产品水溶性酸及碱测定法

GB/T 259-1988

汽油中芳烃含量测定法(气相色谱法)

SH/T 0693-2000

车用汽油和航空汽油中苯和甲苯含量测定法(气相色谱法)

SH/T 0713-2002

液体石油产品烃类的测定 荧光指示剂吸附法

GB/T 11132-2008

汽油中烃族组成测定法(多维气相色谱法)

SH/T 0741-2004

汽油中醇类和醚类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NB/SH/T 0663-2014

汽油中锰含量测定法(原子吸收光谱法)

SH/T 0711-2002

汽油中铁含量测定法(原子吸收光谱法)

SH/T 0712-2002

6

煤油

GB 253-2008

石油产品赛波特颜色测定法(赛波特比色计法)

GB/T 3555-1992

汽油、煤油、喷气燃料和馏分燃料中硫醇硫的测定 电位滴定法

GB/T 1792-2015

石油和石油产品硫含量的测定   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

GB/T 17040-2008

石油产品硫含量测定法(燃灯法)

GB/T 380-1977

石油产品硫含量的测定 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

GB/T 11140-2008

轻质石油产品中总硫含量测定法(电量法)

SH/T 0253-1992

轻质烃及发动机燃料和其他油品的总硫含量测定法(紫外荧光法)

SH/T 0689-2000

石油产品常压蒸馏特性测定法

GB/T 6536-2010

闪点的测定 宾斯基-马丁闭口杯法

GB/T 261-2008

航空燃料冰点测定法

GB/T 2430-2008

航空燃料冰点测定法(自动相转化法)

SH/T 0770-2005

石油产品运动粘度测定法和动力粘度计算法

GB/T 265-1988

石油产品铜片腐蚀试验法

GB/T 5096-1985

石油产品水溶性酸及碱测定法

GB/T 259-1988

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实验室测定法(密度计法)

GB/T 1884-2000

石油计量表

GB/T 1885-1998

原油和石油产品密度测定法(U形振动管法)

SH/T 0604-2000

煤油燃烧性测定法

GB/T 11130-1989

煤油燃烧性测定法(点灯法)

SH/T 0178-1992(2007)

煤油烟点测定法

GB/T 382-1983

 

注:标准一经修订,企业应当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按新标准组织生产,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应当按照新标准要求执行。

 

第三章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和资料

第六条 企业申请危险化学品石油产品生产许可证,除按通则要求提交的材料外,涉及国家产业政策的产品,由企业提交符合产业政策自我承诺书。除产业政策相关文件有规定需提交相关项目的核准文件,其余企业申明无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置,不存在国家明令限制新增生产装置的情况。

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号)的规定,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项目出具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文件,其中列入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能源发展规划、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扩建项目出具省级政府核准文件。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和《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122号)的规定,危险化学品石油产品涉及国家产业政策如下:

1、淘汰类:自201161日起淘汰(1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2013年,青海格尔木、新疆泽普装置除外);(2)废旧橡胶和塑料土法炼油工艺;

2、限制类:自201161日起限制(1)新建10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2150万吨/年以下催化裂化;(3100万吨/年以下连续重整(含芳烃抽提);(4150万吨/年以下加氢裂化生产装置。

第七条 凡生产危险化学品石油发证产品的企业应具备本条款规定的基本生产条件,包括:生产设施、生产设备、检验设备、关键工序等,具体要求见表3-1至表3-4

表3-1   企业生产危险化学品石油产品应具备的生产设施及设施要求

序号

产品单元

设施名称

设施要求

1

液化石油气

裂解车间、气分车间、储罐、检验室、环境条件、水电等。

1.设施、场地布局合理、需要时进行有效隔离,面积应能满足工作的正常进行;

2.检测实验室应具有天平室、加热室、化学分析室、仪器分析室和留样室,并且做到合理分开。

2

汽油及煤油

蒸馏车间、二次加工车间、储罐、检验室、环境条件、水电等。

 

 

 

 

 

表3-2   企业生产危险化学品石油产品应具备的生产设备及设施要求

序号

产品单元

设备名称

设备要求

1

液化石油气

1.制取/精制装置

2.气分装置

3.充装设备。

 

1.制取/精制装置、气分装置满足产品的组成及杂质控制要求。

2.充(灌)装设备要求带计量装置,管道输送时可不要求充(灌)装设备。

 

2

汽油及煤油

1.蒸馏装置

2.二次加工装置

3.调合装置

1.二次加工装置包括催化裂化装置、加氢装置等;

2.调合装置包括储存装置、常压储罐容器等。

注:1、本表为企业应具备的基本生产设备,企业实际设备可与上述设备名称不同,但应满足上述设备的功能、性能、精度等要求。

2以上为典型工艺应具备的生产设备,对于采用非典型生产工艺的企业,核查时可按企业工艺设计文件规定的生产设备进行。

 

表3-3企业生产危险化学品石油产品应具备的检验设备及设备要求

 

序号

产品单元

产品

品种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及条款

检验设备

精度或测量范围

备注

1

液化石油气

商品丙丁烷混合物

密度(15℃)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压力密度计或气相色谱仪【1kg/m3或0.1%(体积分数)】

 

蒸气压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蒸气压测定仪或气相色谱仪【3.5kPa或0.1%(体积分数)】

 

组分含量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气相色谱仪【0.1%(体积分数)】

 

残留物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残留测定仪(0.05mL)

每季度一次

铜片腐蚀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液化石油气铜片腐蚀仪(水浴±0.5℃/温度计0.1℃)

每季度一次

总硫含量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硫含量测定仪(10mg/m3

 

硫化氢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液化石油气硫化氢检测仪(4mg/m3

 

游离水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可在测量密度时目测试样

 

车用液化石油气

密度(15℃)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压力密度计或气相色谱仪【1kg/m3或0.1%(体积分数)】

按照标准规定执行

硫化氢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液化石油气硫化氢检测仪或硫化氢检测试纸(4mg/m3

 

铜片腐蚀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液化石油气铜片腐蚀仪(水浴±0.5℃/温度计0.1℃)

每个月一次

总硫含量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硫含量测定仪(2mg/m3

 

蒸发残留物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气相色谱仪(1mg/kg)

 

C5及以上组分质量分数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气相色谱仪【0.1%(体积分数)】

按照标准规定执行

蒸气压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蒸气压测定仪或气相色谱仪【19.0kPa或0.1%(体积分数)】

 

最低蒸气压(表压)为150kPa的温度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计算法(±0.5℃)

 

游离水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水分仪或密度仪控温目测

 

工业丙烷

组分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气相色谱仪【0.1%(体积分数)】

 

蒸气压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蒸气压测定仪或气相色谱仪【3.5kPa或0.1%(体积分数)】

 

铜片腐蚀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液化石油气铜片腐蚀仪(水浴±0.5℃/温度计0.1℃)

每季度一次

总硫含量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硫含量测定仪(2mg/m3

 

工业丁烷

组分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气相色谱仪【0.1%(体积分数)】

 

蒸气压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蒸气压测定仪或气相色谱仪【3.5kPa或0.1%(体积分数)】

 

铜片腐蚀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液化石油气铜片腐蚀仪(水浴±0.5℃/温度计0.1℃)

每季度一次

总硫含量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硫含量测定仪(2mg/m3

 

2

汽油及煤油

车用汽油

研究法辛烷值(RON)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辛烷值机(0.1个辛烷值)

允许企业委托检验

抗爆指数(RON+MON)/2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辛烷值机(0.1个辛烷值)

按照标准规定执行,

允许企业委托检验

铅含量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原子吸收测定仪(0.001g/L)

按照标准规定执行

馏程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石油产品馏程测定仪(0.5℃)

 

蒸气压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蒸气压测定仪(0.5kPa)

 

胶质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喷射胶质仪(0.2mg/100ml、0.1mg)

 

诱导期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汽油氧化安定性测定仪(1min)

按照标准规定执行

硫含量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硫含量测定器(1mg/kg)

 

博士试验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带塞量筒(0.5mL)

 

硫醇硫含量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电位滴定仪(1 mg/kg)

按照标准规定执行

铜片腐蚀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石油产品铜片腐蚀试验器(水浴±1.0℃/温度计1℃)

 

水溶性酸或碱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分液漏斗、试管、量筒等(0.05pH)

 

苯含量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气相色谱仪(0.1%体积分数)

 

芳烃含量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液体石油烃类测定器(0.1%体积分数)

 

烯烃含量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液体石油烃类测定器(0.1%体积分数)

 

氧含量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气相色谱仪(0.1%质量分数)

 

锰含量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原子吸收测定仪(0.001g/L)

按照标准规定执行,

允许企业委托检验

铁含量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原子吸收测定仪(0.001g/L)

按照标准规定执行,

允许企业委托检验

煤油

色度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赛氏比色仪计(1个颜色号)

 

硫醇硫含量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电位滴定仪(1 mg/kg)

 

硫含量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硫含量测定器(10mg/kg)

 

馏程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石油产品馏程测定仪(0.5℃)

 

闪点(闭口)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闭口闪点测定仪(0.5℃)

 

冰点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冰点测定仪(0.5℃)

 

运动粘度(40℃)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运动黏度测定仪(0.001mm2/s)

 

铜片腐蚀(100℃,3h)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石油产品铜片腐蚀试验器(水浴±1.0℃/温度计1℃)

 

水溶性酸及碱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分液漏斗、试管、量筒等(0.05pH)

 

密度(20℃)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石油产品密度测定器(0.2kg/m3

 

16h试验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燃烧性测定仪(2mm)

按照标准规定执行

8h试验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点器

 

烟点

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

烟点测定仪(1mm)

 

注:本表为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检验设备,企业实际检验设备可与上述设备名称不同,但应满足上述设备的功能、性能、精度等要求。

 

表3-4  企业生产危险化学品石油产品的关键工序及控制参数

序号

产品单元

关键工序

控制参数

1

液化石油气

制取/精制

温度、压力、流量

2

汽油及煤油

蒸馏、加工

温度、压力、流量

  

第八条 申请发证、证书延续、许可范围变更企业生产地址迁移、增加生产场所、增加产品单元的或增加涉及产业政策产品品种)等需要进行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企业应在实地核查前做好准备,根据本细则第七条要求和实际情况填写下列企业资料,实地核查时提交审查组现场核查。

(一)企业生产危险化学品石油产品主要工艺流程图 (见附件1-1)。

(二)企业生产危险化学品石油产品生产设施和检验设施表(见附件1-2)和生产场所示意图(见附件1-3)

(三)企业生产危险化学品石油产品生产设备表(见附件1-4)。

(四)企业生产危险化学品石油产品检验设备表(见附件1-5)

(五)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员表(见附件1-6)。

(六)产品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清单(见附件1-7)。

 

第四章  企业实地核查

第九条  现场实地核查时,企业申请取证的产品应正常生产,相关人员应在岗到位。

第十条  审查组现场对企业申请书及证照等申请材料进行核实。

第十一条  审查组现场依据《危险化学品石油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附件2) 按产品单元进行实地核查,并对本细则第八条要求企业准备的全部相关材料(见附件1-1~1-7)进行核实,做好记录,对判为不符合项的须填写详细的不符合事实,对判为建议改进项的须填写实地核查发现的可改进的问题,形成《企业实地核查不符合项和建议改进项汇总表》(见附件3),完成《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见附件4)。

第十二条  审查组现场形成的核查材料和记录(包括附件1-1~1-7、附件2、附件3和附件4)一式三份,企业、省级许可证主管部门、审查组织单位各一份。

第十三条  实地核查判定原则

审查组应对实地核查办法全部条款逐一进行核查,并根据其满足生产合格产品能力的程度分别作出符合、不符合和建议改进的判定。核查的产品品种未发现不符合,核查结论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核查结论不合格则该产品单元不合格。

 

第五章  产品检验

第十四条  抽样规则

实地核查合格的企业,审查组按检验样品数量一览表(见表4)的规定实施抽样, 并填写抽样单(见表5)。样品应自抽样之日止前3个月内生产的企业自检合格的产品中抽取。抽样时,应有被检企业代表现场确认。不同生产场所应当分别抽取样品。

(一)抽样人员应不少于2人。由于危险化学品石油产品具有易燃易爆、高压等性质,抽样人员必须为专业人员。

(二)液化石油气单元几个产品同时申请时,按产品品种自生产企业的成品储罐分别进行抽样;汽油及煤油单元两个产品同时申请时,优先抽取车用汽油。所抽样品的产品品种应在发证范围内。抽样时,应有被检企业代表现场确认。

(三)当同一品种有多个成品贮罐时,随机确定一个为样本罐,使用专用取样工具自该罐的取样口取出样品,所抽样品的成品贮罐中的贮量不得少于贮罐最大安全贮量的50%。

(四)企业应在7日内将样品和抽样单一并送达有资质的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发证检验机构,企业可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级许可证主管部门网上查询自主选择)。

 

表4  检验样品数量一览表

序号

产品单元

抽检样品种类

样品数量

抽样方法及要求

1

液化石油气

商品丙丁烷混合物

每个品种抽取的样品量为产品标准中规定的样品数量的两倍

液化石油气采样法SH/T 0233-1992

车用液化石油气

液化石油气采样法SH/T 0233-1992

工业丙烷

工业用丙烯和丁二烯液态采样法GB/T 13290-1991

工业丁烷

工业用丙烯和丁二烯液态采样法GB/T 13290-1991

2

汽油及煤油

车用汽油

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GB/T 4756-2015

煤油

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GB/T 4756-2015

 

      表5  危险化学品石油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  

企业情况

申请单位名称

(盖章)

 

生产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样品情况

产品名称

 

产品单元

 

规格型号

 

执行标准

 

样品等级

 

产品批号

 

抽样基数

 

生产日期

 

样品数量

 

抽样日期

 

抽样人员

(签字)

 

企业代表

(签字)

 

 

抽样方式

o审查组抽样       o免实地核查企业抽样        o已获证单元内增加产品企业抽样               

备注

 

说明

1、审查组抽样的,请企业在实地核查合格后7日内将样品送达自主选择的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

2、企业抽样的,请企业在申请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样品送达自主选择的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

                 

注:1、危险化学品石油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样品无论是审查组抽样还是企业抽样,均应填写此抽样单。

2、执行标准为该产品的现行有效标准。

第十五条  企业延续符合免实地核查要求的,不进行实地核查仅进行产品检验,企业应在申请受理之日起7日内,按本细则第十四条中表4要求自行抽封样品、填写抽样单(表5),自主选择发证检验机构并自行送样,同时将抽样单寄送审查组织单位。企业对所抽送样品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十六条  危险化学品石油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项目、依据标准见表6。

表6  危险化学品石油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项目及依据标准

序号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检验项目

1

液化石油气

商品丙丁烷混合物

组分含量

残留物

铜片腐蚀

总硫含量

硫化氢

车用液化石油气

硫化氢

铜片腐蚀

总硫含量

蒸发残留物

C5及以上组分质量分数

最低蒸气压(表压)为150kPa的温度

工业丙烷

组分

蒸气压

铜片腐蚀

总硫含量

工业丁烷

组分

蒸气压

铜片腐蚀

总硫含量

2

汽油及煤油

车用汽油

研究法辛烷值(RON)

抗爆指数(RON+MON)/2

铅含量

馏程

蒸气压

胶质

诱导期

硫含量

博士试验或硫醇硫含量

铜片腐蚀

水溶性酸或碱

苯含量

芳烃含量

烯烃含量

氧含量

锰含量

铁含量

煤油

色度

硫醇硫含量

硫含量

馏程

闪点(闭口)

冰点

运动粘度(40℃)

铜片腐蚀(100℃,3h)

水溶性酸及碱

密度(20℃)

燃烧性或烟点

注:以上产品检验项目依据各产品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

第十七条  检验判定原则 

经检验,许可证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该产品检验合格。否则判定该产品检验不合格。

第十八条  检验报告

(一)发证检验机构应当在收到企业样品之日起20日内完成检验工作,出具检验报告(格式见附件5) 式三份(企业、发证检验机构、审查组织单位各一份)。

(二)证书延续企业提供同单元6个月内(自检验报告签发日期起)省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检验报告的,可免于该单元许可证产品检验。